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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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促進我市業余訓練工作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全面掌握和整合全市青少年體育人才資源,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青少年運動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有效保障各項青少年競技系列競賽的順利進行,實現青少年運動員的科學選材、系統訓練與注冊、流動管理和競賽有機結合,使其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內青少年運動員注冊、培訓交流。
第三條 青少年運動員注冊是本市青少年運動員參加深圳市各級各類比賽的代表資格,確定運動員訓練單位和輸送歸屬,保證運動員科學選材、系統訓練、合法有序流動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青少年運動員注冊與交流本著自愿、公開、合法、有序的原則進行。?
第五條 深圳市文體旅游局負責本市青少年運動員的注冊及交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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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運動員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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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青少年運動員參加深圳市文體旅游局主辦的市運會、市錦標賽及代表深圳參加省及以上級別的比賽均須注冊,未注冊運動員不得參賽。
第七條 青少年運動員的注冊以區為單位進行,經注冊確認后,運動員資格歸屬注冊單位。多方聯合培訓的青少年運動員,應在培訓協議上明確主培訓單位、聯合培訓單位。
第八條 注冊程序和辦法:
(一)首次注冊的運動員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全國電子學籍證明及采集運動員本人相片,并按市文體旅游局規定的《深圳市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登記表》的各項內容進行注冊登記。
(二)各區體育行政主管單位負責對代表本區參賽的青少年運動員進行注冊、申報,將各項注冊資料錄入至市文體旅游局規定的“深圳市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系統”內,然后將《深圳市青少年運動員注冊匯總表》蓋章后上報市文體旅游局存檔。
第九條 青少年運動員在市文體旅游局注冊時間為每年1至4月份,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注冊規定期之外不受理注冊。
第十條 青少年運動員注冊資格變更以學籍的變更為依據,由運動員及其監護人憑變更后的全國電子學籍證明向新注冊單位提出變更注冊申請,新注冊單位在注冊期內匯總后統一向市文體旅游局提出申請。已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協議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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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運動員培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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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運動員可以辦理交流:
(一)培訓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培訓合同期限未滿,經各方協商同意交流的。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運動員,不予辦理交流:
(一)尚在市文體旅游局處罰期內的;
(二)尚未履行市文體旅游局裁決的;
(三)未在市文體旅游局注冊備案的;
(四)存在培訓合同爭議的。
第十三條 交流程序。由新注冊單位向市文體旅游局提出交流申請,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運動員交流書面申請,需運動員和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
(二)經運動員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及各方確認的交流協議書;
第十四條 在運動員交流中出現爭議,可向市文體旅游局提出申訴,由市文體旅游局進行仲裁。
第十五條 市文體旅游局可對不履行交流協議的單位做出停止申報本年度轉入運動員資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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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運動員輸送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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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注冊單位所轄各區業余體校、高水平運動項目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俱樂部、社會力量辦訓單位有向市屬訓練單位輸送的義務。
第十七條 市各級代表隊從各區業余體校、高水平運動項目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俱樂部、社會力量辦訓單位征調運動員參加集訓、比賽時,上述相關單位及運動員必須服從征調安排,若相關單位或運動員拒絕征調,市文體旅游局可做出下列處理:
(一)對運動員采取警告、停賽、暫停運動員轉出資格等處理;
(二)對相關培訓單位:
1、區業余體校:警告、取消本年度運動員轉入資格。
2、高水平運動項目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警告、取消該項目組隊參賽資格、取消年度扶持經費或下周期高水平校和傳統校評選資格。
3、青少年俱樂部、社會力量辦訓單位:警告、取消本年度運動員交流轉入資格、取消組隊參賽資格。
???(三)對相關區體育行政單位采取警告、取消該項目年度參賽資格等處理。
第十八條 各區業余體校、高水平運動項目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俱樂部、社會力量辦訓單位輸送的相關運動員代表深圳市參加全國青年運動會、省運會及全國青少年錦標賽,市文體旅游局根據廣東省、深圳市青少年業余訓練經費相關補助辦法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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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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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市隊區辦和高水平運動項目學校運動員資格歸屬于深圳市文體旅游局。
第二十條 各市級單項管理單位可根據項目特點在本管理規定基礎上制定相關細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深圳市文體旅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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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青少年運動員培訓協議 甲方名稱: ? | 運動員近期 2寸彩色 平光照片 | ?乙方(年滿16周歲運動員本人或末滿16周歲運動員的法定監護人): |
| ?運動員? | 未滿16周歲運動員 法定監護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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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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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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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事運動項目 |
| 教練員 |
| ? ? ? ? ? ? ? ? ? 協 議 內 容 ? ? ? ? ? ? ? ? ? ? ? ? ? ? ? 協 議 內 容 ? | ? 一、協議的起止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按選材標準選拔乙方參加運動訓練,并負責訓練指導、參賽等管理工作。 1.甲方按國家規定提供乙方訓練場地、器材及有關待遇。 2.甲方負責乙方的資格注冊與管理工作。 3.甲方對乙方不能參加正常訓練或不能繼續提高運動成績以及違反賽風賽紀,按照規章進行處理。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紀守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條款??炭嘤柧?,努力提高運動成績。 2.按相關規定享受從事運動訓練的有關待遇。 3.按深圳市和甲方的規定,代表甲方參加市級比賽或輸送至市隊代表深圳參加省級或以上級別綜合性運動會并取得優異成績,按規定享受有關獎勵。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方嚴格按照市深圳文體旅游局有關運動員注冊管理規定,做好乙方代表資格注冊工作。違反規定,乙方有權向上級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2.培訓協議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代表其他任何單位參加市級比賽。 3.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報市體育主管部門備案。若協商無效,由市體育主管部門進行裁決。 三、協議期內若乙方因學籍變更等原因須變更注冊代表單位,可向甲方提出變更注冊資格申請,由甲、乙及新代表單位三方簽署三方協議,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文體旅游局提交運動員交流申請。 四、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1份,市文體旅游局備案1份。 備注:若甲方開展有償培訓,應將收費事項、標準在協議中單獨條款列明,協議有效期限定為一年。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簽字(章) ? ? ? ? ? ? ? ? 日期: | 年滿16周歲運動員本人或未滿16周歲法定監護人簽字和指紋印 ? ? ? ? ?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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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交流協議
甲方(原注冊單位)名稱: | 運動員近期二寸彩色平光照片 |
乙方(變更注冊單位)名稱: |
丙方(年滿16周歲運動員本人或未滿16周歲運動員的法定監護人)姓名及基本情況: |
| 年滿16周歲運動員 | 未年滿16周歲運動員的法定監護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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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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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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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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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運動項目或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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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內容 | 一、交流的起止日期 1、交流年限_______年。 2、具體時間:從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項目運動員________交流給乙方,并代表乙方參加深圳市“體彩杯”少年兒童錦標賽(簡稱“市錦標賽”),協議期滿回原注冊單位,運動員在市錦標賽上所獲得的名次及相應分值計入乙方。 2、乙方同意支付該運動員參加市錦標賽比賽期間的相關費用。 3、乙方負責該運動員訓練、參賽和日常管理,保證不發生違反比賽的有關規定。 4、運動員在本協議期限內,如有違法、違紀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
|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 如發生爭議問題以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有關文件為依據,進行解決。 四、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五、本協議經第三方代表簽字(蓋章)報深圳市文體旅游局競技體育處審核,并報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批準后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報深圳市文體旅游局備案1份。 |
甲方代表簽字(章) ? ? ? ? ?????????年 ???月 ???日 | 甲方代表簽字(章) ? ? ? ? ?????????年 ???月 ???日 | 丙方代表(年滿16周歲運動員本人或未滿16周歲運動員的法定監護人)簽字和指紋印 ? ? ????????????????年 ??月 ??日 |
深圳市文體旅游局競技體育處審核意見: ? ? 簽字(章) ? ??????????????????????????????????????????????????????????????年 ??月 ??日 |
深圳市文體旅游局審核意見: ? ? 簽字(章) ? ??????????????????????????????????????????????????????????????年 ??月 ??日 |